北京市民郝先生交了2万多元的学费,本想通过成人高考提高身价,不想中介公司未兑现承诺,协议签订五年后,郝先生依然没能拿到大学文凭。气愤的郝先生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退还学费,此案昨天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。
据郝先生所述,2009年,看到身边不少朋友参加成人高考,郝先生也想给自己“充电”。他在一个叫“中研网”的网站上看到某管理顾问公司的招生信息,该公司承诺为学员提供全部课程的辅导,组织学员参加成人高考,帮助学员顺利拿到文凭的“一条龙”服务。
“我要上班,没有时间自己报名、挑选教材,就是图省事才找到中介的”, 郝先生称公司向他推荐了一些学校,他最终选择了南京解放军政治学院行政与经济管理专业。
郝先生与公司协议签订的是两年,在协议上清楚地写着:公司保证1.5至2年内,学员顺利通过全部考试,否则退还全部学费。也就是说,郝先生最迟应在2011年9月份顺利完成考试,拿到相关学历证书。
就在郝先生积极准备考试时,公司打来电话说与南京解放军政治学院的合作出了问题,需要郝先生换个学校。他们同时向郝先生推荐了内蒙古农业大学,因为这个学校也开设了行政与经济管理专业。郝先生无奈,只能同意换校。
2011年4月份,郝先生来到内蒙古参加考试,一共考了四个科目,而要想拿到文凭,他还需要考三次。不久后,公司又通知他换学校,理由与上次如出一辙,“不仅学校要换,而且连我选择的科目也更换了。”郝先生因此怀疑起对方的资质和合法性。之后他多次联系公司,却发现联系人不但电话不接、短信不回,公司也在没有通知学员的情况下搬了家。
庭审中,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两个问题上,一是因为谁的原因才导致该协议未履行?二是公司是否该退还学费?
因郝先生拒绝调解,表示五年已经过去了,自己再考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,他只想解除协议,要回损失。
此案当庭宣判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签订协议后未履行义务,导致郝先生无法顺利通过成人高考,故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,被告公司须在判决生效7日内退还全部学费,逾期不退还的加倍支付。
出处:烟台学林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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